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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4、255章 杯酒赐县公  (第2/4页)
   为什么要敬他们呢?    因为楚王毕竟也是凡人,即便是有三头六臂,他也不可能把整个国家的所有事都处理得井井有条。    所以,楚王当然要仰仗他们了。    至于他将李然与孙武放在了最后,那深意也自是不言而喻。    一方面自是表现出最高的敬重和礼遇,而另一方面呢?    什么叫“寡君幸而得之”?    很显然,这就是当众“偷换概念”的措辞。    不言而喻,这是硬性捆绑:李然此刻便已是我们楚臣了!    而你李然,此刻既然身在楚国,又如何不能算得是“寡人得之”?    由此可见,楚王玩弄措辞方面,也是个中好手,这一番前后顺序以及措辞造句,都可谓细致到了骨髓。    至于李然,他自是不能在这时候拆楚王的台,毕竟人把你夸得上天,你反手就给人一巴掌,这确实也有悖于人情。    不过,李然心里也明白,楚王之所以这么做,无非还是想要邀买人心罢了。    “寡人即位之初,便得二位贤达的鼎力相助,而二位更是立下了这盖世奇功,实乃寡人幸甚,我楚幸甚啊!”    “二位想要何等赏赐,尽管开口便是,寡人必是无有不准!”    当然,光是口头夸赞肯定是不成的,实际行动也必须要有。    李然与孙武相视一眼,孙武很是识趣的微微摇头示意,却并未开口。    李然会意,便是起身道:    “回大王,臣与孙武此番随伍举大夫出战迎敌,未曾拖累大夫,已实属万幸,又岂敢再向大王索要赏赐?臣与孙武,皆受之有愧!”    李然当然不希望楚王给他赏赐,毕竟拿人手短,日后那更是要说不清道不明了。    可谁知楚王闻声,当即是大手一挥:    “呵呵,先生实在过谦了,这是说得哪里话?!”    “先生为我楚国立下这汗马功劳,寡人岂有不赏之理?既然先生不愿开口,那寡人便自行裁夺了……”    “这样,先生既然心系于郑,那寡人便将楚郑交界处的叶邑赏赐给先生,任先生为叶邑的县公,如何?”    此言一出,整个殿内顿时一阵寂静无声。    即便是早有心理准备的伍举,此时也不由狠狠一震,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之色。    叶邑的县公?    这岂不是让李然成为了等同于诸侯般的存在?    ——    第255章_孙武执叶邑    因楚国制度的不同,所以楚国的县公,要比中原诸国的邑宰权力大很多。    简单来说,楚王让李然前去叶邑任县公,便是将叶邑以及其所属的土地,一并是封给了李然。    而李然在叶邑的一切所作所为,都可以不受楚王的管束,可自行裁决其管辖范围内的一切事务。    这是不是听着很耳熟?    是的。    楚国的这种独特的“县公”,其实权之大,几乎就相当于是执宰一方的最高长官。    但是,这种“县公”制度,却又完全迥异于周王室的分封制。    其迥异之处就在于,对于所谓的“县公”一职,楚王都是有直接任免权的。    并不是像周王室那样,一旦封了国,那这个国家便不再受周王室的管制,而是成为了世袭的职位,并一代一代的往下传。    或许是因为楚国人是汲取了周王室逐渐衰落的教训,又或者,楚国人就是要处处有别于“周王室”。总之,在这一制度的加持之下,楚国自然而然的就走上了一条相对集权的道路。(当然,仅限于春秋时期)    这是不是又很像将来奠定了中国几千年制度格局的“郡县制”?    是的,所以如果要说中国最早的“郡县制”开端是什么时候?很多人或许第一反应会想到是秦国。但其实呢?秦国说到底也不过是个“文抄公”罢了。而他所抄袭的对象,就是如今这个,早了他几百年的楚国。    再把话说回来,由于“县公”一职,其职务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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