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_北宋大法官 第1185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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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大法官 第1185节 (第3/3页)

睁,是震惊地看着张斐,“官家生产武器,然后卖给国家?”

    张斐点点头。

    要是半个月前,王安石都会觉得这是在扯淡,但此时此刻,王安石觉得还真有可能,因为文彦博那边在搞事。

    王安石道:“你这主意,过于大胆。”

    张斐道:“我会先给出判决,迫使朝廷颁布武器出售相关政策,王学士只需要顺水推舟。”

    这要是司马光,非得将张斐骂得狗血淋头,但是王安石不同,他比较喜欢这种主意。

    而且,由皇庭推动朝廷改革,也不是一次两次,这种套路,可以令王安石审时度势,进退自如,你先判,我自己可以看着办。

    在与王安石谈妥之后,张斐终于给出自己的最终判决,判定海商在海上拥有使用任何武器的权力,而理由是海商也是要向国家缴纳关税的,但是在海外,国家难以给予他们保护,故此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保障自己的权力,但仅限于船上,但凡要上岸检修或者置换,都必须经过申请。

    故此,那些持有强弩的海商,皆属无罪。

    至于生产弓弩的商人,则是念在其只是供应给海商,故从轻处理,查封其店铺,徒刑一年,但可用赎金抵罪。

    这个判决下来,商人是又喜又懵逼。

    既然允许我们出海使用强弩,但又不准制造,这摆明就是在耍我们啊!

    司马光他们也都非常赞成,他们认为张斐是在耍巧。

    这么做是既保障法制之法的理念,同时又避免他们持有强弩。

    而就在这时,王安石突然上奏皇帝,提出军器事业署的概念。

    理由有三,其一。在法律上,本就允许百姓持有刀弓棍棒,而如今国内商人来往规模越来越大,他们都需要一些武器来武装自己,这是一个隐患,如果由国家来出售这些武器,是可以做到更好的控制。

    其二,事实已经证明,在生产方面的官署,就是不如事业署效率,出品也不如事业署精良,这能够促使武器研发得到长足进步。

    其三,这么做,也能够使得朝廷,更好的对武器交易立法。

    这个建议一出,满朝文武惊呆了,但是革新派那边,立刻给予极大的支持,武器一旦事业化,这其中利润是肉眼可见,而事业署一直控制在他们手中的。

    三司也是非常支持的,事业署是一定能够加速国家财政货币化的。

    保守派那边肯定是反对的,太大胆了,但是文彦博在阻止他们去反对,因为他刚刚上奏皇帝,要求皇帝交出内藏库,王安石是知道这事,但至今他表面上是没有反对的。

    如果在这事上面,去反对王安石,那王安石肯定会在那件事上面,去反对他。要是有相当一部分大臣,支持皇帝不交出内藏库,那皇帝肯定不会交。

    其实王安石没有吭声,也是因为他担心,如果皇帝不交,会影响到税政,目前的税政不要太完美,这在之前都是不敢想象的。

    但如果争斗起来,那王安石可能就顾不得那么多,至少他理由去反对。

    赵顼本就在纠结,一看这情况,不妨先等等看。

    你们要是争斗起来,那朕可以左右平衡,利益最大化。

    但文彦博也不傻,他马上跑去找富弼、司马光他们商量,可否通过立法去限制。

    这当然是可以的。

    其实富弼也赞同王安石所言,这种事业化,更方便公检法监督,现在军器监就有很多盲区,公检法根本无法监督。

    几人一合计,就还是不要去跟王安石唱对台戏,反正后手是可以进行限制的,咱还是以大事为重。

    但保守派也没有出声支持,只是忍着不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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