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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2章 (第1/2页)
变化无常,是她给他最直观的感受。 如果真的是他判断失误,那她喜欢什么? 华丽的衣服?还是名贵稀有的珠宝? 看着少年紧张的眼神中掺杂着些许茫然,司丝笑着反问道:“喜欢就要把它留在身边吗?” 罗慕路斯:“不应该留在身边吗?” 司丝摇头,认真道:“那只兔子一心想回到森林,我是很喜欢它,长这么大,我第一次遇见这样神奇的动物,也想要让它留在我身边。” “但喜欢从来都不是强占的理由,那样它会不开心,我也不会开心,纯粹的感情也就变了质,况且我们这次出门……很有可能会回不来,把它带上只会害了它。” 司丝的解释并非夸夸其谈意图说教,除了不想连累兔子平白遭殃,这也是她规避风险必须要做的。 一只聪明狡猾又惊惧于罗慕路斯威压的兔子,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坏事。 神无所不知,这句话虽然有些夸张,但不可否认罗慕路斯非常敏锐。 就拿他知道她其实知道伊泽和塞维尔是同一人这件事来说,伊泽作为当事人,尚且没有察觉,他就已经发现了,除了覆盖面极广的消息网,司丝必须承认他推敲真相的能力很强。 任何一点不起眼的细节都有可能致使任务崩盘,她是喜欢毛茸茸,可即便再怎么昏庸,她也不会拿任务开玩笑。 少女的解释合情合理,表情凝重。 罗慕路斯定睛看着她,对她说的话不怎么赞同。 对他来说,喜欢的东西就是要放在身边。 强占? 在他身上从不曾发生过这样的事。 对所有在他身边的人来说,他的喜欢是荣耀、是赏赐、是天大的惊喜,他冲他们招招手,他们就忙不迭过来了,哪里来的排斥一说。 要说不喜欢他的,也就是他那光明神哥哥,还有眼前的少女。 不过她的不喜欢也不能说得太绝对,她只是讨厌血族,如果她知道了他黑暗神的身份,说不定就会和其他人一样崇敬喜欢他。 话题冷不丁开始,结束也悄无声息,有一搭没一搭闲聊着前行,不一会两人就翻越了高山。 路边的野花争奇斗艳,芳香馥郁,罗慕路斯随手摘了几朵,灵巧地编成花环,加快步伐送到走在前面的司丝面前。 司丝一直都知道他在做什么,刚说完喜欢并不一定要占有,他就采了一把野花,还真是一意孤行,油盐不进。 其实也是,像他这样的神根本不懂得什么是共情,不然他也不会残忍的把人鱼公主的眼睛剜出来,玩够了又丢在日落之地的野林里。 有些话说多了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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