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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第3/3页)
风禾迟疑着走近,“要我过来,是什么事?” 陆瑾望着她,温和道:“上林苑的金桃熟了,陛下与娘娘赏了六枚......阿禾快来尝尝。” 沈风禾眯着眼抬头,“啊?眼下便吃?” 怎每次赏什么,都不带回家,总要她先一步来。少卿大人平日里,是否闲得很。 “自然是眼下。” 陆瑾轻声道:“这金桃金贵,刚刚摘下便以冰鉴贮藏,送来时才保得此刻果肉最鲜,汁水最足。再晚些,风味便散了。阿禾,过来吃。” 他说罢,便净了净手,从桌案边取过一枚金桃,慢条斯理地为她剥皮。 康国所献金桃,自贞观年间传入长安,太宗当年便下令将桃核栽种于皇家苑囿之中。 历经数十年培植繁育,如今早已枝繁叶茂、成林挂果,不再是域外难得一见的奇珍,而是宫中岁岁结实的嘉果。 只是这桃滋味殊异,色泽金黄,依旧是御苑珍品,寻常宫眷尚且难尝,唯有亲信近臣,方能得偶尔赏赐。 果皮通体呈蜜蜡般的金黄,个头很大,果皮极薄。陆瑾的指尖轻轻一剥便整片脱落,露出内里晶莹嫩黄的果肉,果香清醇浓郁,未入口已先醉人。 陆瑾伸手递过来,沈风禾瞧了明崇礼一眼,有些局促。 “无妨,阿禾去屏风后坐着吃。” 沈风禾无奈接过,捧着那枚剥好的金桃,轻步转入屏风之后,慢慢细尝。 这金桃果肉细嫩,汁水丰盈欲滴,咬下一口,汁水清甜极了。入口即化,与吴郡的水蜜桃相比,各有风味。 沈风禾刚转入屏风之后,裙角还隐在浅影里,陆瑾立刻抬眼看向明崇礼,指尖竖在唇前,轻轻“嘘”了一声。 明崇礼走进,压低声音几不可闻,“陆少卿这是何必。此事......不与她说明吗?” 陆瑾的目光落在屏风缝隙里那一点柔和身影上。 他悄声道:“本官曾与她说好,什么事,都可以与她言说。可这件......叫她如何承受。” 他从大兴山将她救回的那一夜,她红着眼眶,认认真真同他说。 她喜欢陆瑾,也喜欢陆珩,她要同他们两个人好好过日子。 要他们乖乖治病。 她是天赐给他们的神女。 那年在渭南,乡间有小庙供奉麻姑仙姬。 他为追缉歹人踏入破庙,立在神像暗影之中,看见了她。 瘦削的身子伏在蒲团上,对着那尊衣袂翩然,长甲纤纤的麻姑神像,俯首叩拜,哭得声息微颤。 她不求自身顺遂与平安无虞,只声声哽咽,求麻姑娘娘显灵。 她求神明垂听,愿为司徒山、司徒穗二人证一身清白。 烛火昏昧,神像垂眸,慈悲肃穆。 她伏在尘埃里,脊背单薄。 陆瑾忽觉得。 那供奉的泥塑身,不过是死物。 屏风渐动,打断陆瑾的微思。 沈风禾把桃核都吐在帕子里,擦了擦唇角,从屏风后走出来。 她冲他一笑,“陆瑾我吃完啦,我回后厨忙去了。” 陆瑾温声道:“去吧,阿禾。” “对了......” 沈风禾回头小声提醒,“饭堂里还有我今日做的蜜桃酥山,你忙完了记得过去吃。从冰窖拿出来才好吃,端到这里酥酪会化得很快。” “嗯,我知晓。” 她应了一声,往外走。 但她脚步慢,到了门口停留驻足。 “陆瑾。” “嗯?” “你......当真没有别的事瞒着我?” 陆瑾心下一紧,面上依旧温和,“怎么会。” 沈风禾望着他,眸色一转,没再追问,转身推门出去了。 她才出门,便见外面脚步匆匆,略显急切的声音已经先一步过来,“哎呀,贤婿!贤婿啊!” 沈岑满头是汗地赶过来,身后还跟着沈薇。 “贤婿啊,你再给我说道说道,这沈、明两家的这婚事......到底该如何是好啊!” ----------------------- 作者有话说:阿禾:怎一进少卿署就是吃 陆瑾:阿禾吃金桃 陆珩:夫人吃杨梅 (唐会要·卷九十九》:贞观九年十一月,康国献金桃、银桃,诏令植于苑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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