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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2/2页)
路上的。 于是,装作没意识到小托马斯动作一样,布鲁斯最终什么都没说: “……” 他只是任由小托马斯和自己十指相扣,同时两人一起跟着夜枭去往夜枭说他想去的那个地方。 2. “唔,呜呜呜!唔唔!” 因为口枷,终极人只能对夜枭发出这样意味不明的声音。 但夜枭听懂了: “你问我怎么看?” 抬头,通过路过车辆的后视镜看见比终极人裹得还严实的小托马斯和布鲁斯——毕竟韦恩在哥谭是名人,两个韦恩手牵手在哥谭街上走绝对是随时会上新闻头条的程度。 看清他两个弟弟十指相扣的手。 夜枭轻笑出声。 “这是你应该关心的问题吗。” 因为心情不错,也不在乎体位这种东西只在意对方能不能让自己爽到的夜枭笑着,调戏着愚蠢的氪星人: “终极人,你和他们什么关系啊?难道你觉得自己是他们的嫂子或者哥夫?” “你什么时候在我这里有个名分了?” 夜枭甚至没说过他和终极人是炮友,但终极人就是一天到晚追着夜枭屁股后面跑。 好在他今天心情真的不错,所以夜枭没有吊着终极人太久。 他开口道: “我怎么看?我站着看。” “只是乱//伦而已,难道你就在意这种东西吗? “更不用说他们实际上的关系是克隆人和本体,说他们是水仙或许才更接近。” 其实有点担心终极人知不知道水仙那个神话典故,夜枭好心地解释了一句: “你可以简单把水仙理解为自己爱上自己。” “唔唔!!唔!” 觉得自己被小看了,而且死猫头鹰那个语气绝对是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终极人大喊着。 “嗯?你知道?” 这次是真的有些诧异了,夜枭转头看向终极人: “你居然会看书,没想到鱼都能学会骑直行车。” 随后,因为想到什么,夜枭回头看了眼后方的布鲁斯和小托马斯。 他看见布鲁斯因为他的突然动作而下意识想松开小托马斯的手,但又不知因为顾虑什么放弃。 “还好现在还是冬天,你们三个像三只北极熊。” 夜枭感叹出声。 四人中,终极人、小托马斯和布鲁斯都为了掩饰某些东西穿得很厚。 只是终极人像套了麻袋在身上一样,大红围巾配着深绿色的工装裤,上衣还是花格子的毛衣。 终极人充分展现了时尚完成度全靠脸——但他的脸又被口罩挡住了。 夜枭有点嫌弃自己居然和这家伙并肩站着。 而布鲁斯显然没放弃作为一个韦恩的审美: 他和小托马斯穿着同款式不同颜色的风衣,布鲁斯的偏米色,小托马斯的偏灰。 至于脸上,两人相似的手织围巾都是驼色的。 还好这个世界没多少人认识他。 夜枭想: 他就不用裹那么严实了,反正他又不会因为这点低温生病,更不用提终极人的手烫的像暖炉。 是的,夜枭和布鲁斯、小托马斯长得没有那么像。 虽然都是黑发蓝眼,但夜枭的眸色更深,接近钢蓝色。 同时,从五官和脸型上看,布鲁斯长得更像他们的父亲,夜枭却继承母亲更多,长相比起韦恩更有凯恩家族的特点。 虽然会有熟悉哥谭上流社会的人觉得夜枭长得眼熟,但没和布鲁斯站在一起的时候人们不会下意识往韦恩的方向去想。 更不用提夜枭还做了伪装——虽然这是他这次出门唯一的伪装: 他带了棕色的美瞳。 “其实我还挺赞同他俩在一起的。” 继续向目的地走着,夜枭和终极人凑得挺近的轻声道: “你知道的,不是所有人都配得上一个韦恩……但另一个韦恩显然可以。” 某种意义上,夜枭是家族内部消化的支持者。 假如他的理查德·格雷森向他表白他其实是不会生气的,只是他最终还是会拒绝: 因为加入了性和爱情之后,他和利爪稳定的兄弟感情就会变得不稳定。 可很显然,布鲁斯和小托马斯之间不会有这种顾虑。 因为他俩之间就没有过兄弟感情! 而如果小托马斯和布鲁斯在一起了,那小托马斯在这个世界就也是韦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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